北京长安街菲亚特轿车被一辆英菲尼迪轿车追尾车祸
2010年5月9日5时36分许,发生了“长安街车祸”事件,在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里路口等红灯的一辆菲亚特轿车被一辆飞驰而来的英菲尼迪轿车追尾。“长安街车祸”事故造成陈某及6岁女儿死亡,陈某的妻子33岁的王某重伤,69岁的刘某受伤。
事故现场,菲亚特轿车已无法看出原来的模样。车内的座椅散落在车厢中,已经无法分辨出是前排还是后排了。方向盘没了踪影,而斑斑血迹依然清晰地记录着事发时的惨烈。王辉的鞋还静静地躺在车中,车内已经没有任何空间。
技术人员对陈家驾驶的英菲尼迪轿车的车速进行了鉴定,通过监控录像对事故经过进行的跳帧实验,运算得出英菲尼迪轿车在发生事故时的行驶速度为110.6-121.7公里/小时。
经过反复缜密的工作,交管部门依法认定,陈家明知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却违反交通法规驾车超速行驶,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陈家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将被终生禁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