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身份证于1月1日停用 更换二代身份证程序
股城网讯:2012年将要结束,一代身份证停用之期仅有7天。依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明年1月1日起,居民一代身份证将停用。此外,新办的二代证将增加指纹信息,已办二代证的市民可自由选择是否添加指纹信息。
股城网综合报道:2013年1月1日始,我国将全面启动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和停用一代证。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主动服务,年底前全部完成为持一代证公民换发二代证工作。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明确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指纹信息,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目前这两项工作已取得明显进展。
据了解,一代身份证制作工艺简单,存储个人信息有限,容易被伪造。二代身份证装有芯片,科技含量高,不易被伪造,有利于保护公民隐私。新身份证法规定,到2013年1月1日,一代身份证将作废,不再具有证明身份的作用,仅持有一代证与没有身份证明同等对待。
部分居民认为一代身份证还未到期,想等到期后再去更换二代证。二代证从申请到制作完成,至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如果2013年1月1日申请换证,要等到1月底2月初才能领取新证,这一个月内居民将面临无合法身份凭证的尴尬,也许会影响到工作和生活。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距离一代身份证作废仅剩一个月,没有更换二代证的居民应抓紧时间申办。而由于申请换证时间太晚,不能在一代证作废前拿到二代证者,需由本人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手续费10元。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为3个月,且其只能作为身份证明,不能被身份证识别仪识别。
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于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修订后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警方提醒仍持有使用一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尽快到公安机关申请换发二代居民身份证。
同时,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还对身份证登记项目中增加指纹信息、信息安全的保护以及身份证查验等内容做出了新规定。
首次申领须登记指纹
修订后的《居民身份证法》明确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指纹信息,并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办证时直接登记指纹信息;已经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登记指纹信息通过换领、补领逐步实现。尚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证可正常使用,是否换领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由公民自愿选择。(我市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待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通知后执行。)
二代证具有机读功能,社会用证单位可以通过专用的识读机具读取证件芯片中存储的公民个人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为防止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被非法披露,依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在原《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了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的基础上,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明确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泄露身份证信息将严惩
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前两款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