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被老师扇耳光致耳聋 学校拒绝承担老师失踪(2)
事发后小杰的父母赶到学校,经向校长投诉,校长与熊某玲表示同意负责其所有医疗费,当时认为耳朵无碍。事发两天后小杰仍感觉耳朵疼痛,经小榄人民医院诊断为右耳外伤后耳鸣,听力下降。后来,小杰到多家医院治疗,中山市博爱医院又诊断为右耳中重度混合性耳聋。治疗期间,学校向小杰支付了医疗费6162.90元及其他费用246元。
今年6月13日,小杰经广东公量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评定为十级伤残。此时,小杰家属再次到该学校讨说法,但涉事教师熊某玲已失踪,遂向派出所报案。7月2日,派出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协议。7月24日,小杰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学校支付原告人身损害赔偿款64794.96元(伤残赔偿金53794.96元、精神抚慰金10000元、治疗费300元、伤残评定费700元),并由被告学校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13岁男生被老师扇耳光:教师失踪学校拒绝承担责任
庭审中,小杰确认熊某玲老师已支付了其前期医疗费约6000元。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小杰因外伤致右侧外伤性鼓膜穿孔,右耳听力下降,构成轻伤。因熊某玲已不知去向,小杰要求学校承担责任。
但中山市该民办学校辩称,小杰无任何证据证明其所受伤害系学校的原因造成。原告称其于2011年10月28日在学校被老师打伤右耳,但时隔一个多月,导致被告学校无法调查清楚整个案发事实。因此,本案事故与被告学校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