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代购 合情合理却不合法(2)
空姐代购案开庭,今年30岁的李晓航曾经在某航空公司任国内航线空姐,2008年离职之后,与男友石海东在淘宝网上开了化妆品店。2010年8月之后,两人通过在韩国工作的储子乔从韩国免税店进货。
检方在一审时指控,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间,李晓航去韩国带化妆品达29次,男友石海东17次。以客带货方式从无申报通道携带进境,均未向海关申报,共计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113万余元(后认定为109万余元)。
检方认为,李晓航、石海东、储子乔三人各自分工配合,共同逃避海关监管,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责任编辑:木晓禾]严正申明:未经授权严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