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20亿村官被捕 小村官也能大腐败
2012年11月25日,网友“90后小李”在天涯论坛上发布一则名为《深圳南联社区村干部周伟思坐拥20亿资产,元芳,你怎么看?》的帖子,称深圳龙岗街道南联社区村委会主任周伟思在当地拥有私家住宅、别墅、厂房、大厦超过80栋,豪车超过20辆,估计资产超20亿元。
2月8日,周伟思因涉嫌受贿罪、行贿罪被执行逮捕。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之中。一个小小的“村官”居然坐拥“20亿”资产,确实令人难以置信。当然,这位看起来很“风光”的“20亿”村官在网络曝光后,迅速因为涉嫌受贿行贿而被执行逮捕,并且该案已有4人被逮捕,真可谓是“见光死”、“连锅端”。那么,作为反腐败的一个典型案例,类似的“村官”职务犯罪,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怎样的教训和反思呢?
小村官也能大腐败。俗话说,别拿村官不当官。身处基层的村干部,如果单纯从政治身份上来说,可能算不得国家干部,但是,由于其同样有着一定的权力,属于“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特别是对于一些可能还在公司任职、兼职或处在旧城改造、城市拆迁一线的“村官”而言,其职务犯罪的可能性更大也更危险。一些基层的违法人员虽然职务不高,但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由于发生在群众身边,与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相连,因而会给群众造成最直接的伤害。“小村官”也能“大腐败”的现象,在基层屡见不鲜,必须引起各级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反腐工作就是要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切入点,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