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姐妹碎尸案再次被提起 漂亮三姐妹被变态邻居杀害(2)
@大李菜刀:卖可能难卖出去,但租给别人作货仓可以吧。附近有大菜市和建材市场,个体老板多,不会太介意。
中介:
说明实情后,咨询电话多了
这条中介信息是否真实呢?这套房的房主是谁呢?
记者联系上了中介梁小姐。她说,这套房子并不是“三姐妹”租赁的那一套,是兰新诚的家。2009年,兰新诚令人发指地在杀死三姐妹后,在这套房子里,对她们的尸体进行了处理。房屋是兰的父亲出钱购买的,兰属于共有人。2009年7月一审时,法院认为兰新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且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判处死刑。2010年7月,兰被执行死刑后,房屋便由其父亲继承,所有权全部转到其名下(但随后的采访发现,这个说法存在偏差)。
梁小姐说,这套二手房信息已经挂了一年多,因为价格低,前来咨询的人很多。但是一听说发生过“三姐妹惨案”,客户都拒绝购买。为此,一个月前,她在房源信息上加上这么一条特别说明。本以为咨询电话会减少,没想到反而多了起来。
据了解,这套房子当初的购买价是5000多元每平方米,现在二手房的转让单价为3700多元,106平方米的售价是40万元。
调查:屋主为何出售此房
兰新诚的父亲为什么要出售这套房子呢?
记者从以往的公开报道中得知,覃氏三姐妹的父母曾向兰新诚提出150万元的索赔,当时法院判决兰新诚附带民事赔偿4.1万多元。由于兰家未支付这笔民事赔偿,覃家的代理人曾考虑过请求法院将兰新诚的房子扣押,强制执行民事赔偿。但相关法律界人士表示,由于这套商品房价值数十万元,民事赔偿金相对较低,法院不便采取将房产拍卖强制执行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