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行交警宝马女被判2年 量刑之轻难以置信
【拖行交警宝马女被判2年】拖行交警宝马女被判2年,缓刑3年?这样的结果您接受吗?此前备受热议的郑州“宝马女”案件3月18日宣判,,因妨害公务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如此结果,令人浮想联翩,其中有什么隐情或什么交易?更甚之是否有腐败?拖行交警宝马女被判2年,交警情何以堪?
今年1月17日,刘育红驾驶一辆无号牌宝马轿车,在郑州市一路口闯红灯,被执勤交警查处,要求其下车接受处理。但刘拒不下车并驾车前行,把执勤交警倾倒在车引擎盖上又行驶了1公里多,后来被群众驾车逼停。事发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法院认为,刘育红因交通违章被查处,采取驾车拖行交警的暴力方法阻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因未对执勤交警身体造成较大伤害,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法院在宣判的同时,还对刘育红发布了“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驾驶机动车辆。
郑州拖行交警千米的宝马女被判缓刑了,也就是说她躲过了牢狱之灾,看来她在郑州还是有点势力的,她还是有点钱的,事情虽然被曝光了,她还是想办法搞定了,无非是花钱呗,拿钱的人是要替她消灾的,至于那些说判的很好,体现了法律宽严相济的所谓砖家,大家可以直接无视,不信你拖交警走几米试试。
能开宝马就不差钱、能用钱把路铺好。穷老百姓骑三轮车妨碍公务还要拘留呢。这社会就是有钱人是神通广大。量刑之轻,难以置信!缓刑?你还判她干嘛啊!装样子都不会装!今天撞警察,明天人家敢干嘛?有钱就是不一样。
现在的社会现在的人有钱有势就什么都好商量?郑州“宝马女”拖行交警一案,这背后究竟藏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