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警匪勾结杀人 制度只是做样子?(4)
“8年官司,回到原点”
陈信滔也知道,问题最终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06年,他到北京通过律师联系了应松年、姜明安等6位权威法学教授。6位专家就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是否构成职务侵权、陈信滔如何索赔等问题进行了论证,并确认警方构成侵权,陈信滔可向公安局索赔。
专家意见鼓舞了他,他马上向福建省高院提出向晋安分局索赔1300万的立案申请。可是,高院迟迟不受理。
一等就是两年,等来的是高院的驳回决定,理由是他的索赔标的不够,高院的立案起点是3000万。陈信滔可以去福州中院立案。
陈信滔于是去福州中院申请立案,但被以不符合立案条件为由拒绝。
福州中院每次的信访接待日,他都排队挂院长的号。
第一次见院长,他排在第二个。第一个还好好接待,等轮到他时,工作人员把他的材料递过去,说,“陈信滔,告福州市公安局的。”院长在里面听到了,说,“我现在要开个会,叫他下次再来吧。”陈信滔气得拍桌子抗议,院长勉强接待了他。第二次他正常见到了,第三次就见不到了。
2011年3月的一天,陈信滔决定在福州中院门口绝食,要求见院长并立案。他早上8点到法院信访接待室,中午,法官和法警都来劝他吃饭,他不去。
晚上6点,在他的坚持下,院长终于见了他,并承诺立案。他说他非常高兴,已然忘记自己一天没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