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被扒衣泼粪 网友: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小三被扒衣泼粪】小三被扒衣泼粪,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小三被扒衣泼粪,小三被当街施暴众人围观却少人阻拦。旁观者的无动于衷令人心寒!小三被扒衣泼粪,说到底还是小三自找的!
一段3月24日中午发生于兰州市七里河区仁恒美林郡小区门前,一名疑似“小三”的女子被几名妇女当街扒衣、泼粪的视频,经网友上传微博后,引发了广泛争论。3月26日,记者就此事来到事发地点并找到事件目击者。据目击者称,当时参与打人的共有5名中年女子,南方口音。被打的女子系仁恒美林郡的住户,让人心痛的是,事发时该女子约4岁的女儿一直在旁边哭喊求救却无人理会,事件持续近1个小时。
当街施暴众人围观却少人阻拦
26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发生暴力事件的仁恒美林郡小区门口,直至此时当地居民对此事依然议论纷纷,但该小区的保安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却对此保持沉默。“太嚣张了,无论怎样,当街打人、侮辱人总是不对的!”提起当时的场景,旁边一家店铺女老板连连摇头。据其介绍,24日中午,这名被打的青年女子带着小女孩刚刚走到小区门口,突然从路旁冲出来5名妇女,其中一名女子50多岁,其余4名女子均为30多岁。
5名妇女拦住女子后,张口便是脏话,紧接着其中一名妇女当即上前一把抓住该女子头发,其余三名妇女上来便是一顿拳脚,并不停辱骂,被打女子只是不断抵抗,并未有过激言辞。随着事件的发展,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多,打人的5名妇女开始强行脱该女子的衣服,并一遍一遍地喊:“打死你这贱人,让你再偷人!”大约20分钟后,该女子身上的衣服已经全部被扒下。此时,有围观的市民劝打人妇女赶快停手。但打人妇女丝毫不顾路人的劝阻,并不停地拧、掐女子身体。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其中一名打人妇女竟然拿出一瓶事先准备好的粪水,对着女子当头便倾倒下去。
“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当街打人总是不对的,如果有个男人能够强行拉开打人者或者及时报警,事情也不会发展到这种地步。”该老板如是说道。
“小三”有错但如此侮辱实在过分
由于事发中午时分,附近的许多市民目睹了此事,许多市民表示,通过当时打人妇女的话语判断,被打女子可能是和5名女子中一人的丈夫有染,也就是她们口中的“小三”。但市民们几乎一边倒地认为,即使该女子真是“小三”,其行为破坏了对方家庭,但是5名妇女当街打人、扒衣、泼粪的行为确实太过分了。
与目睹此事的市民看法不同,在网络上一些网友却认为,“小三”的存在危害颇大,被教训也是应该的。
“‘小三’也是人,也有人最起码的尊严,解决此类矛盾的方式有很多,而采取这种违法的方式教训‘小三’,无疑是最愚蠢的,无论对于‘小三’本人还是对于自己的家庭。”采访中,一位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如是说。
就此事,记者从七里河公安分局获悉,此事发生后,由于当事人并未报警,而路人报警太迟,民警赶到现场时,事件已经结束,双方人员都已经离开现场。目前,警方正在全力寻找被打女子,而至于该女子的真实身份是不是网传的“小三”,目前警方尚无法确定。
该不该怪路人冷眼?她去勾引人家老公,自己做缺德事之前有想过女儿吗?有想过对对方家庭造成的伤害吗?
人家家庭已受到多大的打击了:配偶孩子父母。他们两个图一时苟且之乐,现在还有人可笑的说要维护小三的什么尊严?插足别人的家庭本身连道德都没了还有什么尊严尊严是别人给的啊?真是滑稽!再说那遭害的妻子孩子和父母,他们哪一个没受到精神上的侮辱和尊严上的伤害?谁来维护他们的尊严?!这个社会真不知怎么了?受害人的权益没人站出来维护,施害者烦倒赢来一片同情?一个过街老鼠,不群起围攻还要等到鼠疫横行?愚昧而伪善!!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也许你看到小三被打觉得过分,但你不觉得她当小三过分吗?如果没有小三,本身没有多大矛盾的家庭不会离散,子女不会郁闷。小三多少不是拜金女,否则怎么不去找那些糟老头的呀。打小三的人也是实在没有其他办法才这么做的,好多老婆找到小三理论,还被小三说成是没有魅力了、老公不爱你了还不主动离开、自己管不住还来找有什么用等等,你还为小三叫冤吗?没有小三,哪个女人愿意当街打人骂人?你说是吧。
律师许大川认为,不管因为何事,依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其他公民都无权对其进行人身伤害、侮辱,侵犯其人身权、名誉权。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话还可以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
都知道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家庭稳定,社会才能稳定。对这种危害家庭稳定的行为,既然法律没有规定,那么个人采取怎样的措施都不涉嫌违法。
四岁女童哭求围观者阻止暴行
“这两天小女孩的哭声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那种无助让我心痛。”在整个事件过程中,或许许多路人忽视了女子身旁一名年纪约4岁的小女孩,但是对于目睹了整个过程的张女士来说,小女孩的遭遇就像噩梦一样。
张女士告诉记者,这名小女孩是被打女子带着的,在该女子被打的过程中,小女孩一直大声地哭叫着,曾多次试图抱住打人者的腿部,但是都被对方强行推开。见自己没有办法阻止对方的暴行,小女孩转而跑到旁边,哭着求一名围观男子,大喊着:“叔叔,你快拦住她们啊,不要让她们打我妈妈了,快救救我妈妈啊!”但是,让小女孩失望的是,除了口头的劝阻,没有一个人愿意出来,阻止打人者的暴行。
兰州黄河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大川认为,不管因为何事,依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其他公民都无权对其进行人身伤害、侮辱,侵犯其人身权、名誉权。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话还可以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