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和小贩互下跪 下跪就具有免罪、免赔的权利了?
【城管和小贩互下跪】城管和小贩互下跪,难道下跪就能解决所有问题?城管和小贩互下跪,下跪了就具有了免罪、免赔的权利了呢?城管和小贩互下跪,执法何以变得如此尴尬?
近日,武汉城管曹祥超发现一位推小车卖菠萝的小贩,决定对其小车进行“暂扣”。小贩跪求放车,曹祥超见状也立即跪了下去。城管和小贩互下跪的照片传至网上,许多人认为,摊贩和城管都不容易,大家就应该互相理解。
摊贩因车辆被扣下跪求情
城管为不引起误会与其对跪
发表该组照片的是一个名叫“明月泷”的网友,根据其在帖子中透露的拍摄地点以及照片信息,昨天下午,记者几经周折,终于与照片中下跪的城管队员取得了联系。原来,下跪的队员名叫曹祥超,是江汉区花楼水塔街的一名城管协管员,去年10月份刚刚加入城管队伍。
两人面对面跪了1分多钟谈起当天的情形,曹祥超记忆深刻:今年3月31日下午2点15分,他和几名队员正在江汉区前进四路附近巡查,发现一名50岁左右的摊贩操着外地口音,正推着一辆小车在占道卖菠萝。
“之前已经劝过他七八次了,没想到他又出来了。”曹祥超说,当天他上前把该男子的小车推到了附近的城管执法岗亭,并要求该男子写下保证书,下次不再占道。为了避免他再次占道,曹祥超决定对其小车进行暂扣,但把车上的菠萝等物品归还给了该男子。
双方交涉期间,围观的市民越来越多,突然,该男子跪下说:“求求你把车子还给我吧!”为了不引起围观市民的误会,曹祥超见状也当即跪在了地上,并对该男子说:“有什么事可以站起来说,你跪着,我也只能陪你跪着。”就这样,两人在地上“对跪”了1分多钟,随后,旁边的城管队员把曹祥超拉了起来,曹祥超起身后又把该男子拉了起来。
最后,该男子未再坚持要回自己的小车。
执法何以变得如此尴尬?
其实更多的是社会的一种无奈,城管的霸道与法律的缺陷,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城管,不赶人,人家就犯贱,但犯贱那个小贩可以说上有老,下有小,他背着的是一个家,但城管若是仁慈,他的家却变成了温饱难顾的家庭,但如果他继续卖,城管却会扣工资,重则被炒鱿鱼,所以归根到底还是要划回去中国的头上,虽然小贩文化在中国的确是至古以来的一种文化,而且减少了人们的许多不便,更多时候还方便了城管自己本身,很多城管脱掉工衣去买他们的东西,当然了,这是有道德的城管,还有一些不道德的话,是直接抢以没收为理由。
另一方面,如果小贩的存在,那么交上百元一个摊位的市场的商人则每天少了许多客人,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便会如泉水般的出来。
所以制度很重要,为什么就不能制定合理的法规来规范小推车的经营方式,其实是更上一层出了问题,很明显这个世界是符合城管与小摊贩共存的,只是无规矩不成方圆。
中国人太喜欢用同情心了!往往同情心凌驾于法律之上。。当他人犯错时,如果没有得到法律应有制裁,人们就会说不公平!当自己犯错时又有谁能勇气面对法律?城管有好有坏,小摊小贩有怜有憎。。如果想要法治社会,就必须有一个部门来唱黑脸,那就是城管!中国人口多,公民素质跨度大,法律意识薄弱,再加上国家的法律也不够完善不够跟进,人民群众也没办法切实的用法律来捍卫自己合法权益,这些才是问题的根本...我们离那些发达国家,还有很远的距离,从自己做起才能改变我们的国家!
城管和小贩里都有好人,也都有坏人。有的城管确实非常恶劣本身就是混混穿上制服,有的城管更人性化。有的小贩是真的没办法受欺压,无耐下跪,有的小贩则本身就是混混和撒泼,不过是利用下跪作为手段,故意置对方于不义的一个位置,以此生事。
当人人都把装悲情作为一种手段时,用来故意置对方于不义,并吸引关注打击对方,当装悲情下跪被滥用得太多,数量太多关注度就会下降,下跪作用就会下降,就如狼来了一样,以后一些真正的弱势者下跪反而得不到关注。如果不能理性区分,任何东西滥用都会导致恶果。
笔者认为,看待此类问题时我们不应先天性地带着区分群体的有色眼镜,不是说弱势群体的所作所为就一定合法,也不是说强势执法部门就一定会“欺负”别人,一切问题都应以法律为标准来衡量。小摊占道经营无疑是一种违规行为,无疑也损害了很多市民的利益,不能简单用一句部分市民有购买需求就能证明霸“道”的合理性,不然若是摒弃法律只以情感来看待问题的话,就会让这些同情者呼吁的文明执法、理性执法的概念自相矛盾。守法不仅是对执法部门说的,同时也是需要弱势部门来恪守的。
当然,并不是说应当彻底消灭摊贩。摊贩可以存在,但要做到卫生、整洁、不损害马路通行等。也就是说,在得到权利的同时还需尽到责任义务,而这方面的意识目前是不少摊贩所缺失的,这就使得政府部门对于有限地开放摆摊存在着疑虑。要破解这一瓶颈,关键要平衡经济与社会的矛盾,不论是城管还是摊贩都要有一定的规则意识,各自尽到自己的责任、义务,并且认为以法律为准绳来解决就中的矛盾问题,而不能遇到事情就跪求打同情牌来豁免自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