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洪湖教师因工资低停课 8000万补贴被疑遭克扣(3)
被“处罚”的补课费
风波之初,陈情的主体还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但到第三天,洪湖市二中的老师们也加入。这些在很多人看来收入还算不错的高中老师,也开始为生计维权。
文泉中学一位老教师告诉记者,义务教育阶段主要是老师待遇问题,但是高中阶段的教育存在的是“生存”问题。
这名老教师说,在洪湖,本来就紧张的教育财政支出主要用于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的教育经费就更加捉襟见肘。不仅如此,不同于义务教育阶段经费全由国家拨付,高中阶段的教育开支有相当一部分要靠自己解决。
洪湖市教育局局长何昌胜介绍,同全国许多省份一样,洪湖市的高中实行差额的财政保障,高中教师的基本工资由洪湖市财政拨发,大约人均每年1.7万元。因为湖北省还没有全面实行高中教师的绩效工资,教师的绩效工资主要由过渡性财政补贴和过渡性津补贴组成,这部分工资则由各所高中自己承担。
经费来源少,支出又多,使得很多高中都面临着庞大的债务压力。这种在中国高等教育阶段里经常出现的负债情况,已经渗透到了洪湖市的高中教育。
据何昌胜介绍,目前贺龙高中负债700多万元,文泉中学负债600万元,园林高中负债300万元。
比如文泉中学,2013年4月份的资产负债表上显示,这所高中总共资产有1382.7万元,但负债却高达767.66万元。
学生的报名费、择校费以及少量的财政拨款则是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主要经费来源。但是这些费用显然不够学校的日常费用。迫于财政压力,向学生收取补习费用也就成为了洪湖市高中一个不成文的规定。
比如文泉中学,学校每学期收取早晚自习、周六周日补课费用,每生400元,对于高三学生,暑假补课另外收取540元,寒假补课收取490元。这种现象在贺龙高中也存在,针对高三学生补课费用,贺龙高中寒假收取380元,暑假收取500元。
此事得到了教育局局长何昌胜的证实。
“周六、周日我们补课,本来不对,但是家长希望孩子们多在学校。”说起补课的事情,这位从事了30多年教育工作的老局长也是一脸无奈。
“补课属于教师额外的工作,但是财政又拿不出相应的补贴,收取补习费也实在是没有办法。”他说。
据何昌胜介绍,周六、周日的补课费由财政统筹,即列入高中教育的收支账目上。寒暑假的补课是教师的个人行为,财政不统筹。高中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收来的补课费依然会用在该校的教育经费支出上。
补课费除由财政统筹外,物价局还会按照相关法律以“乱收费”的名义对其进行处罚。据贺龙高中朱校长介绍,每年交给物价局的处罚费用约占补课费的8%。
对此,记者致电洪湖市物价局,一名吕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周六、周日补课是国家不允许的,物价局每年都会对高中进行常规检查,并且接受学生或家长监督投诉,如果发现有这样的行为,就会全额收缴。
另据主管价格检查的分局负责人陈浩介绍,他们在去年查处贺龙高中收取补课费用时,收缴的全额费用是15万多元。
“当时有学生向我们反映贺龙高中在收取补课费,我们在账面上看到的有15万多元,就全部收缴了。”陈浩回忆说,“收缴上来的罚款,也都按照规定上缴到了财政。”
但是作为一个拥有2400多名学生的高中,按照每生400元的标准,一学期的补课费绝不仅仅15万元。贺龙高中朱校长给出的数据是,一个学期,贺龙高中能够收到的补课费用为80万元左右。
而据老师们透露,在向物价部门“按比例上缴罚款”后,收补课费就变成各学校“合理合法”的收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