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掏鸟窝事件 十只燕隼十年牢狱之灾
2014年,有关一个大学生掏鸟窝事件曾闹得众人皆知,因为16只小鸟,一名在校大学生被判处十年牢狱之刑。大学生掏鸟窝事件曾在当地以及网络上掀起了一阵很大的议论风暴。21岁的小闫是一名在校大学生,那年暑假,他计划在家乡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度过。7月14日,小闫与朋友发现村外树林中有鸟窝,随后他们将窝中小鸟掏了下来饲养,过程中逃亡一只死亡一只。而后,小闫将小鸟的照片上传至朋友圈以及QQ群。
后来,他们分别以八百元七只、二百八十元两只的价格分别卖给郑州和洛阳的买鸟人,另外一只卖与了辉县一个年轻小伙子。就在七月底,就在尝到甜头的小闫与朋友小王再次掏取又一个鸟窝中四只鸟的第二天,两人被辉县市森林公安局的民警刑事拘留。原来,两人所售卖的十只小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
9月3日,二人被依法逮捕。同年11月份,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三次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一起案件,掏鸟售卖的小闫与朋友小王被法院以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十年半和十年的有期徒刑,且分别处罚金一万元和五千元。新乡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这起大学生掏鸟窝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巨大反响。毕竟对于一个二十出头的在校大学生来说,十年牢狱之灾无疑是一个沉重的灾难。很多人认为,十年有期徒刑的处罚是否过于严重。而据调查,小闫还曾以“兔子”的名义收购过一只凤头鹰。据此,判决书认为被告人犯有数罪,应予以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