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上凿洞被判8年 只因为隔壁是银行
大家小时候,一定听过凿壁偷光的故事,而最近就有人墙上凿洞被判8年,同样是凿洞,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最近在温州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嫌疑人黄某因盗窃罪获刑8年,并罚款2万元现金。盗窃罪和凿洞有什么关联呢?事情还要从今年的8月初说起。
今年33岁的黄某一直无业,中专文化的他一直没有什么正经工作,就是一名普通的来温州务工人员。而就是这名看似普通的男子,却差点成功的实施了一次银行盗窃案,而他也因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墙上凿洞被判8年,到底是怎么和银行盗窃联系到一起的,这要从8月份黄某租赁了一间空置店面说起。黄某租用的店面隔壁就是银行,只有一墙之隔的银行让黄某动起了歪脑筋,他以装修的名义购买了气割枪、电动手枪钻、扳手等工具,在8月10日的凌晨,对与银行ATM机相连的墙壁进行了凿洞。
黄某成功在墙上凿出了一个够一人出入的洞,随即进入ATM机的加钞室,并用工具剪短了控制线路,但是在他往ATM机走的时候报警器响起,慌乱中的他仓皇逃走。随后警方根据现场遗留的DNA数据将黄某抓获。尽管黄某百般抵赖自己不是为了盗窃银行而凿洞,但在证据面前法院并未采纳他的辩解,等待他的将是8年的刑罚,墙上凿洞被判8年,这种得不尝失的行为不要去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