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男子为筹毒资 竟将一对儿女卖掉挥霍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可曾某某却因利益驱使,先后将自己的一儿一女卖掉,所得赃款供自己挥霍。12月8日,洪江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曾某某贩卖儿童一案。
据悉,在2014年至2015年里,被告人曾某某与梁某某非法同居期间先后生下了一男一女两名婴儿,可在婴儿出生后不久曾某某就以22000元(其中2000元给了介绍人)、5800元的价格分别卖掉了自己的儿女。
经洪江人民法院合议庭合议,当庭以曾某某拐卖儿童罪进行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所得赃款25800元予以追缴后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