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施行一年 发出6张人身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暴力告诫书、菰城娘家人维权帮扶……去年3月,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以来,快一周年了。反家暴法给我们带来哪些改变?湖州在这方面做得怎么样?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妇联。
一年发出6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禁止被申请人黄某对申请人赵女士实施家庭暴力!如违反禁令,本院依法将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去年《反家庭暴力法》刚推出一个多月,安吉的赵女士因遭到丈夫殴打,在公安、妇联多次协调化解无效下,申请到一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赵女士和黄某登记结婚后,总是为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黄某还常常一不高兴就打老婆。去年3月,黄某因不顺心打了赵女士,导致她颈部、腰部受伤。一个月过后,“健忘”的黄某在饭桌上一言不合又开始殴打赵女士,赵女士当场头破血流,只能赶到安吉县中医院包扎治疗。数天后,赵女士就家暴情况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黄某的行为已严重侵害赵女士的人身安全。”市妇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反家庭暴力法》设立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明确提出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令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暴、骚扰、跟踪、接触,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
“保护令发出后,不仅被申请人将收到关于该令的民事裁定书,告知其违反保护令的相关法律后果,也会在第一时间送到妇联以及村委会、派出所等单位,各部门都会协助执行。”该负责人表示。据初步统计显示,像这样的保护令,去年全市发出6张。
家暴告诫书让轻微家暴留下“案底”
“事实上,并非只有法院能开出‘保护令’,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和《湖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警求助后,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轻微家庭暴力行为或无需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家庭暴力行为,可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督促其改正。”该负责人表示。据统计信息显示,我市公安机关已累计出具55件家庭暴力告诫书。
“大部分家暴行为轻微,尚未构成刑事或行政处罚条件,以前报了110后,民警大多也只能口头批评教育,效果往往不太理想。但有了这个告诫书后就不一样了,能对家庭暴力行为的防治和其后的惩戒连接起到重要作用。”该负责人说,家庭暴力告诫书,不仅会抄送给受害人和当地妇联,由妇联为受害人提供必要帮助、跟踪回访。有关家庭暴力违法行为的证据材料也将存档备查,成为法院认定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
此外,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曾对加害人进行过告诫的,也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该刑事案件的酌定加重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