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抓癞蛤蟆被刑拘 逮癞蛤蟆是犯法行为(图)
不懂法真可悲,农民抓癞蛤蟆被刑拘,只能怪他不懂法吧!报道称,浙江省淳安县农民陈某为尝鲜逮了114只癞蛤蟆,民警找到他时,他还以为没啥大不了。直到被告知涉嫌非法狩猎罪面临刑事处罚时,他才追悔莫及。后悔是没有用的,希望以后能够吸取教训吧!
癞蛤蟆的身份竟如此“尊贵”,估计很多人都是头一次听说。可实际上,最高人民法院早在2014年就发布过一个环境资源领域的典型案例——河南驻马店村民王某因违法捕猎87只癞蛤蟆,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该村民是我国因非法狩猎“三有动物”被定罪的第一人。
因捕杀癞蛤蟆、麻雀等获刑,屡屡引发舆论关注,甚至被少数人误以为是有关部门“小题大做”,恰恰说明很多人对“三有动物”的概念及相关法律一无所知。这也从一个侧面表明,当前野生动物保护的科普和普法工作,做得还不够到位。这个农。
“以前真的不知道逮癞蛤蟆是犯法。今后,再也不干逮麻雀、捉癞蛤蟆之类的事了。”民警告知陈某违反狩猎法规,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采取徒手捕捉的方式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已经涉嫌非法狩猎罪,陈某后悔不迭。
48岁的陈某是淳安县安阳乡人。2月18日上午,群众举报有人正在小溪边宰杀癞蛤蟆,随后陈某被淳安森林警察抓获归案,109只癞蛤蟆已经被宰杀,还有5只活体被当即放生。
时下正是春暖花开之际,也是冬眠后的蟾蜍交配繁育的季节。陈某想抓些野味,弄几顿丰盛的宴席犒劳自己和亲朋。2月14日下午,他手提蛇皮袋,在邻近的姜家镇浮林村村头的小水库里“奋战”数小时,抓到114只癞蛤蟆。2月18日上午,陈某安排了朋友在溪边进行宰杀,没想到遭到举报,惊动了警方,更没想到会涉嫌犯罪。
办案民警介绍,当地人喜好吃“黄蛤”,这种黄蛤蟆只有在海拔1500米以上的半山腰才有,只有每年正月打雷交配的时候出来几天。身上有黄色的小点和暗褐色的大点,因此欲称“黄皮蛤蟆”。
陈某交代,他也好这口,所以才去抓蛤蟆,由于烹饪后只吃腿,亲朋好友人一多,吃上百来只蛤蟆也并不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