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体育部俩主任受贿数十万获刑
据扬子晚报报道,江苏大学体育部俩主任均因受贿罪被判刑。据了解,2003年至2015年2月,江苏大学体育部副主任、体育馆管理中心主任卫军,在负责运动场工程验收、体育场馆租赁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1.4万元。
接受他人请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江苏大学体育部主任李明学等人职务上的行为,为参加江苏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的相关考生提供帮助,接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计12.5万元。最终,卫军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
此后,镇江检方发布消息,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对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江苏大学体育部原主任李明学(正处级)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记者获悉,2008年至2015年间,李明学利用担任江苏大学体育部主任、江苏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领导小组成员及江苏省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足球专家库成员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相关考生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贿赂人民币计27.5万元、加油卡1万元、购物卡7千元、美元1千元。
最终,李明学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