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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新闻】外汇局:引导外储股权投资机构市场化服务一带一路
“一带一路”跨越海陆东西,沿线国家众多,其建设需要良性、健康、稳定的外汇市场环境。作为重要的涉外经济管理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日前就本报提交的采访提纲作出独家回复,详细介绍了外汇局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的三方面工作:促进经贸畅通、深化资金融通、优化外汇储备运用。
作为外汇储备的管理机构,近年来外汇局多元化运用外汇储备,通过股权、债权、基金等方式,多层次、大力度支持“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如牵头设立了丝路基金和中非产能合作基金,并对中投国际、国开行和进出口银行进行注资。
外汇局介绍,现阶段,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的工作重点是积极履行出资人职责,管理好股权投资。外汇储备股权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人民银行、外汇局一直并将继续引导股权投资机构实施专业化和规范化管理,以市场化方式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确保股权投资中长期财务可持续。
三角度积极支持“一带一路”建设
上海证券报:对于“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外汇局从哪些角度积极支持?
外汇局:外汇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带一路”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在把握好外汇管理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的基本原则上,积极为“一带一路”战略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经贸畅通,为“一带一路”保驾护航。
一是全面实施货物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取消货物贸易逐笔核销,允许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电子单证审核,允许A类企业贸易外汇收入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等;取消服务贸易事前审批,所有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下放银行办理,大幅简化单证审核等。
二是促进外贸多元化发展。继续提升边贸和个人贸易便利化水平,取消边贸账户行政许可,加快企业资金周转,简化个人贸易单证要求,为“一带一路”拓宽贸易领域。
三是积极支持新业态发展。促进“互联网+”等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的发展,并逐步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试点范围推广至全国,为“一带一路”挖掘贸易新增长点。
四是积极支持境内企业“走出去”。鼓励企业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共同建设和产能合作。同时,大幅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实现直接投资基本可兑换。
(二)深化资金融通,为“一带一路”拓宽新的渠道。
一是证券投资双向开放实现新跨越。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推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制度。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管理改革,扩大RQFII试点范围,简化QFII和RQFII审批程序,放宽单家机构投资额度上限、便利资金汇出入、放宽锁定期限制。
二是全口径跨境融资政策推广至全国。取消了外债、对外担保的事前审批,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通过创新投融资支持方式,拓宽了境内主体支持“一带一路”战略的融资来源,缓解企业“走出去”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是提高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水平。便利境外机构到中国发行熊猫债,允许QFII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和基于实需原则投资境内外汇衍生品,不设单家机构限额或总限额,满足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和避险需求。通过资本“走出去”助推企业“走出去”,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
(三)优化外汇储备运用,为“一带一路”打开新的窗口。
一是为“一带一路”搭建资金平台。多元化运用外汇储备,通过股权、债权、基金等方式,多层次、大力度支持“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牵头设立了丝路基金和中非产能合作基金,并对中投国际、国家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进行注资,为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产能合作提供资金支持。
二是坚持市场化方式服务国家战略。通过商业化运作,重点支持“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合作和金融合作等项目,实现中长期财务可持续和较好的投资回报,为中国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多边双边互联互通提供投融资支持。
三是积极履行出资人职责。不断完善投资机构的公司治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在业务拓展、公司搭建、风险防控、内部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在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现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的同时,实现我国外汇储备的保值增值。
鼓励境内企业
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上海证券报:对外投资项目要符合真实性、合规性要求。在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中,外汇局如何既积极支持,不影响企业对外投资的便利性,也积极防范风险?如何做到两者的平衡?
外汇局:外汇管理的一个基本理念是两点兼顾:一是坚持改革开放、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二是切实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积极维护外汇市场稳定。
在对外直接投资管理上,外汇局也深入贯彻这个两点兼顾的理念,积极支持有条件、有能力并符合国家鼓励领域和方向的对外直接投资,鼓励境内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中国与世界各国的务实合作。
同时,监管部门也密切关注近期在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出现的一些非理性对外投资倾向,以及大额非主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母小子大”、“快设快出”等类型对外投资中存在的风险隐患。
为使中国企业“走出去”更加健康、有序,监管部门加强对外直接投资的引导,对于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是很有必要的。在加强真实性和合规性要求的同时,监管部门对于虚假的对外投资行为保持打击力度,目的是促进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上海证券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无论是风土人情,还是政策法规、投资文化,都与国内存在较大不一样,甚至有一些国家债务负担高,投资风险大。外汇局对于中资企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沿线投资或合作,有什么建议?
外汇局:从某种程度看,境外直接投资是带刺的玫瑰,有机遇,也存在风险。首先,境内企业要结合自己的业务特点、资本实力、整合条件等,理性开展境外直接投资。其次,要切实加强前期的尽职调查,充分考虑商业可行性和持续性。第三,要充分熟悉国际市场和国际规则,要培养自己的跨国经营管理团队,实现“1+1>;2”的并购效应。
最后,希望境内企业要有合法合规意识,严格遵守境内外法律法规。“走得稳、走得踏实”才能“走得更远”。
上海证券报:“一带一路”并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的开放战略,不只是鼓励“走出去”,同时还积极“引进来”。外汇管理方面,将如何做好相关服务?
外汇局:近年来,外汇局坚持市场化改革导向,以简政放权为抓手,不断促进跨境投融资活动便利化。2015年2月,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自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境内外投资企业可直接到银行办理直接投资项下相关外汇登记。2015年4月,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外汇局出台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15〕19号),自2015年6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外汇资本金结汇手续,更好满足和便利企业经营和资金运作需要。
上述政策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外商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金融环境。外汇局将继续做好外汇服务工作,积极支持“引进来”工作。
确保外储股权投资中长期财务可持续
上海证券报:近年来外汇局创新运用外汇储备,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目前看,成效如何?有没有实现外汇储备提高效益和防控风险的双重目标?
外汇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人民银行、外汇局不断完善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多层次、大力度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发展。近年来,顺应形势变化和市场主体投资需要,为保障“一带一路”建设资金需求,人民银行、外汇局先后牵头设立了丝路基金、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中非产能合作基金等,并支持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实施债转股。
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可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有利于增强市场主体对外投融资能力,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公布特殊标准,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资金不再计入外汇储备规模。现阶段,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的工作重点是积极履行出资人职责管理好股权投资。外汇储备股权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人民银行、外汇局从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两个维度,积极履行出资人职责,引导股权投资机构实施专业化和规范化管理,以市场化方式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确保股权投资中长期财务可持续。
“一带一路”倡议
有助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稳健
上海证券报:从国际收支角度看,“一带一路”倡议逐渐显现政策效果,对我国国际收支结构有什么积极影响?
外汇局:站在国际收支平衡表的角度看,经常账户项下,“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有利于提升与沿线国家的跨境贸易,进一步拓展贸易的深度与广度;资本和金融账户项下,“一带一路”倡议一方面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使境外投资更加多元化,另一方面吸引境外长期资金流入,促进形成健康、良性、稳定的跨境资本流动秩序,维护中国国际收支平衡稳健。
目前,“一带一路”倡议效果初显,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货物贸易方面,对部分“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有所增长。海关统计显示,2016年我国对巴基斯坦、俄罗斯、波兰、孟加拉国和印度等国出口分别增长11%、14%、12%、9%和7%。2017年一季度,我国对俄罗斯、巴基斯坦、波兰、哈萨克斯坦和印度等国家进出口分别增长37%、19%、19%、69%和28%。
直接投资方面,对“一带一路”国家的投资增速远超全球平均水平。商务部、统计局和外汇局《2015年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投资流量189亿美元,同比增长39%,是对全球投资增幅的2倍,占当年流量总额的13%。其中,流量位列前10位的国家有:新加坡、俄罗斯、印度尼西亚、阿联酋、印度、土耳其、越南、老挝、马来西亚、柬埔寨。2015年末,对“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直接投资存量为1157亿美元,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11%。其中,存量位列前10位的国家是:新加坡、俄罗斯、印度尼西亚、哈萨克斯坦、老挝、阿联酋、缅甸、巴基斯坦、印度、柬埔寨。
金融支持方面,我国银行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投资以贷款为主。外汇局统计显示,2016年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存量8685亿美元,其中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资产存量2020亿美元,较上年末增长14%,占总资产存量23%。银行业对沿线国家的金融资产主要以贷款形式存在,2016年末贷款存量为1796亿美元,较上年末贷款存量增长13%,占对沿线国家金融资产存量89%。(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