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拜起诉滴滴 滴滴侵犯摩拜专利权或赔800万
滴滴近来负面新闻层出不穷,滴滴是否招架得住呢?据媒体最新报道,摩拜起诉滴滴,因为滴滴侵犯了摩拜专利权,滴滴可能要赔偿摩拜800万元,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一起来了解一下详细信息。
摩拜起诉滴滴
10月9日,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已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四起专利侵权诉讼,案件被告均为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司。
青桔单车方面对钛媒体回应称,充分尊重知识产权。相关诉讼案尚未做出任何判决,一切以法院的最终生效判决为准。
根据公开信息,滴滴推出的青桔单车于2018年1月25日正式在成都上线。目前,青桔单车已经在成都、东莞、佛山、南昌、合肥、天津、洛阳等十多个城市上线。
据了解,四起诉讼所用专利涉及智能锁和座椅升降调节技术。摩拜主张侵权的车型包括“青桔单车”的老款车型和新款EVO车型。
摩拜方面称截至目前为止,其尚未主动向摩拜寻求过技术合作或专利许可。
摩拜方面认为,两被告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许诺销售了侵害专利权的产品,已构成侵权,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包括立即停止使用、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销毁侵权产品;判令两被告共同向摩拜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共计800万元。
专利侵权归责原则
依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销售或使用者只有符合“不知道”且“来源合法”时,才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仍然构成侵权,应承担停止侵害和消除影响的责任。也就是对善意的销售或使用者来说,停止侵害和消除影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赔偿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这种混合原则的使用范围不能延及制造或进口专利产品的行为。
过错不是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在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时,对停止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而赔偿损失责任则按不同的场合分别适用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对同一专利侵权行为可以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来确定不同的民事责任,应当说与传统理论对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认识更为合理。
摩拜起诉滴滴,到底结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