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补偿标准 以下这三种员工不能辞退
在现实生活中,辞退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了,很多用人单位因为经营不善会采取辞退员工的办法来节省一部分支持,但与此同时辞退员工也是有一定补偿的。那么,公司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哪三种员工不能辞退?
劳动法关于辞退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种员工不能辞退:第一、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性员工;第二、患病或因公负伤丧失劳动力的员工;第三、工作满15年且距退休不满5年的员工。
五种情况员工得不到赔偿金:1、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等;3、同时与多家企业签订劳动关系;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医疗期满后仍不能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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