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公布 这6类人可享优惠待遇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最新消息得知,2020年2月1日起将执行新修订的《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小编阅读《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得知,有6类人将可以享受伤残抚恤优待,快来看看这些优待群体有没有你吧。
1、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
2、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
3、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
4、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
5、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伤残抚恤的其他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6类人申请伤残抚恤金后,每一年都要与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作人员联系一次,且还要以见面或是人脸识别的方式进行确认,否则将无法申领下一个月的伤残抚恤金。
当然了,每年认证一次也是为了确保伤残抚恤金不被冒领,希望正在领取伤残抚恤金的朋友重视一年一度的人脸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