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案具体细节 上诉请判无罪引关注
原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罪一案,网上热议不断,王振华因猥亵儿童罪被判5年有期徒刑,但是王振华并不服一审判决,已经提起上诉请求判无罪,都不知道他的底气究竟从哪里来?王振华案具体细节引起大家的关注,王振华在审判中坚称自己没有猥亵女童,事件经过到底是怎样的?
2019年7月3日,王振华因涉嫌猥亵9岁儿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振华批准逮捕。时隔十一个月,2020年6月17日迎来一审判决。据王振华代理律师陈有西称,王振华从进入房间到出来只有13分钟,有酒店录像证据,有效可能作案时间5分钟。从侦查阶段、检察阶段、法院阶段,王振华都否认了,目前已经明确提起上诉,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
对于王振华不服提起上诉,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本案中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概率极小。因为一审检察院建议量刑幅度为4-5年有期徒刑,现一审已经按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作了顶格判决,检察院再以“量刑过低”为由提起抗诉,似乎师出无名。而王振华上诉改判无罪,陈有西律师认为一审判决书没有明确采信鉴定意见,所以王振华才会坚称自己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