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财政电子票据可直接报销 来看最新管理办法
修改后的《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于近日发布,并明确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值得一提的是,《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规定,明年起财政电子票据可直接报销。下面,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社会公众可以直接使用财政电子票据进行报销,相关单位也可以直接使用财政电子票据进行财务入账和档案管理。据了解,截至今年12月,全国已有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了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覆盖了医疗票据、非税票据、捐赠票据等所有票据种类。
据悉,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