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顺同事回家出车祸赔偿90万 好心办坏事
好心办坏事!厦门一名男子下班时顺同事回家出车祸赔偿90万元,好人真的是不能随便做,本来是好心顺路载同事回家,不曾想发生车祸导致同事死亡,而自己不仅要坐牢还要面临赔偿。
近日,福建厦门海沧区法院审理的一起纠纷案件在社交平台上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和热议。据了解,本案中,男子戴某下班时将其同事王某带回家。当他开车到某个路段时,与路边的墙相撞,导致他的同事王某当场死亡。交警认定:戴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王某对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戴家和王家对此没有异议,王家要求戴家赔偿130万多元。
“根据民法典第1217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殷庆乾律师表示,回到本案,根据交警的认定,戴某负有这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理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同时交警未发现戴某存在故意或明显重大过失,符合民法典第1217条规定,可以适当减轻戴某的赔偿责任,但具体赔偿金额为多少,则由主审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