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产假工资怎样计算 产假有多少天?
现在国家开放三胎了,你打算生三胎吗?现在很多用人单位帮职工买社保,买了社保的话,国家规定给女职工在怀孕生产时一些福利,叫做生育产假福利。很多人疑惑,女职工生育产假工资怎样计算?其实计算方式很简单的。
按照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但是不同地方城市因地方政府通知生育条例原文不同,产假天数也会不同。
如果生育津贴大于产假工资的话,那么社保机构将会直接把生育津贴发给单位,由单位发给员工,单位不另外支付产假工资。如果生育津贴<产假工资,那么社保机构将生育津贴发给单位,由单位补齐差额后再发给职工。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12(月份)÷365(天数)×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例如:湖南女职工顺产产假一共拥有158天,某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享受158天产假,该女职工的生育津贴=6000×12÷365×158=31167元。
对女职工的产假天数,我国相关法律中做出了统一的规定。但由于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就会出现不同地区的怀孕女职工所能享受的实际产假天数是不一样的。而在产假期间,单位也是要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支付一定数额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