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子买22平方米停车位停两辆车被物业收取临停费
重庆的王女士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也买了一个22平方米的停车位,因为家里有一辆面包车和一辆越野车,便都停在了里面,4年来一直相安无事。但近日,小区物业却找到王女士说,一个停车位只能停放一辆汽车,要王女士交纳其中一辆车的临时停车费,王女士认为并不合理,向对方反问,自己的买了一套房子,还要限制里面住有几个人吗?但不论王女士怎么说,物业就是不同意让她在停车位上放两辆车,王女士无奈找到了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员向物业提出,为什么之前没有收取临时停车费,现在却想起来收取了?对方回答,之前没有收取不代表以后没有收取,并说4年没有收取这笔费用,王女士应该感到感恩才对,这也让王女士和物业的矛盾再次升级。在调解员咨询过物价局后得知,没有一个停车位只能停放一辆车的规定,只要在停放时位置不超出线外就可以。此时物业又说,他们会去实地查看一下,如果王女士停放车时没有超出线外他们就会收取临停费,要是超出了他们还是要进行收取。
停车位属于私人财产,上面停多少辆车是他人的权利,只要没有占用到其他业主的位置,物业无权干涉,若物业在收取费用时不能合法合规,这种情况下业主有权利拒绝,必要时候报警处理,让公安机关来处罚这种乱收费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