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生女后分手 保姆含辛茹苦代养6年
重庆有这样的一对情侣在同居过程中生下一个孩子,接下来两人就以每个月3500元的费用去聘请一位保姆。在不久之后两个人分手,在给马某支付三个月工资之后,再也没有支付过工资,而且没有把孩子接走。后期小女孩的父亲因犯罪被判处三年6个月,马某不忍心看到孩子如此孤苦伶仃,一直抚养到现在。为了让孩子可以上幼儿园,不会被幼儿园的同学提示,特意以母女相称。等到小花的父亲刑满释放之后,这对情侣还是不愿意抚养,并且不打算支付抚养的费用。
作为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既然决定生下孩子,应该履行相应职责,不应该以任何理由拒绝抚养。弃养孩子的行为不符合人伦道德,甚至还会触犯法律,根据我国规定,如果有这类的形象,可以构成遗弃罪,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