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宣布没收12平方公里巴勒斯坦土地 还能没收别国土地?
第一次见有人把“没收”表达的如此清新脱俗的!当地时间7月3日,以色列宣布没收约12平方公里约旦河西岸的巴勒斯坦土地,归以色列所有。还能没收别国的土地,这字分开都认识,连起来也太小众了......
以色列政府负责约旦河西岸事务的民政部门宣布位于约旦河谷地区2965英亩(约12平方公里)的土地为“国有土地”,“以用于未来开发”。以色列非政府组织“现在就和平”对此表示谴责,称这是自1993年签署《奥斯陆协定》以来最大的一次土地兼并计划。网友调侃:太讲究了,明明可以直接生抢的,居然还是宣布没收。
分析人员表示,目前,唯一合法的巴以边界线,是联合国181号决议中划定的巴以两国边界。其实181号决议已经非常偏袒以色列了,巴勒斯坦地区大部分的水源和适合耕种的土地都划给了犹太人。但是犹太人依然贪得无厌的不断蚕食巴勒斯坦人的土地,在巴勒斯坦的国土上建设非法定居点,安置非法定居人员。对此,你们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