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拆迁安置房有哪些应对策略
如今房价节节攀升,很多人转而选择购买拆迁房。于是拆迁安置房也就有了市场,但毕竟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不同,且动拆迁安置房买卖大多不能一次性将一切手续办理完毕,其后续手续通常要出售方办理,这就为以后的纠纷产生留下隐患。因此购买拆迁安置房有哪些应对策略呢?
1、查清楚拆迁安置房的权利属性,虽然拆迁安置房在一定期限内没有房产证,但是买家可以通过拆迁安置协议、土地补偿协议等看出房屋是谁所有。在签订买卖买卖合同时,必须要求房屋的所有权人签字按手印,如果有家属的话也要求一同签字按手印,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2、其次,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制定的一定要细致。笔者曾代理过多起拆迁安置房纠纷,看过很多安置房买卖合同,合同大多都约定的非常粗糙,存在不少的法律漏洞。其中最值得注意的就是以下几点:(1)过户时间及拖延过户的违约责任约定的不明确。(2)买卖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恶意抵押及一房二卖的违约责任。
3、切勿在签订合同后支付全部的房屋价款,可以先行支付一部分,在卖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后将剩余房款支付给对方
4、在签订合同后尽快入住房屋,保留好房屋装修的发票,同时一定要留意卖家在此期间有带人看房的情形,一般这种情形就是卖家要抵押房屋或者二卖的前兆,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明确说明房屋已经出售,我方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5、买家要及时了解拆迁安置房的办证动态,如果可以办证了需要立即要求卖家进行办证过户。如果卖家有意拖延,要立马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在财产保全期间内,卖家是不可以处分房屋的。
6、如果在买家采取措施前,卖家就已经将房屋恶意抵押或者一房二卖了,这就需要采取诉讼方式解决了,这也是我们在代理拆迁安置房纠纷中最常出现的情况。此时如果抵押权人或者买受人不符合善意第三人的要件,那么买家是可以主张注销该房上的抵押权或者撤销合同的。其中抵押权人或者买受人未勘察房屋,未尽到审慎义务就是我们经常拿来抗辩对方不构成善意的关键要点,这也就是笔者建议严防卖家带第三人勘察房屋的原由。但如果对方符合善意第三人的要件,那我们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以上策略只能说尽可能降低房产交易时面临的法律风险,但并不能够完全规避,毕竟不动产交易主要要看权属登记,只要买方一天没有拿到房产证风险就有可能存在。建议慎重考虑购买拆迁安置房,如果必须要买可以全程请律师进行风险把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