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的家庭不可以购买北京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房比市面上的房屋售价更低,是政府与实际购房人共同享受房屋产权。那么哪些情况的家庭不可以购买北京共有产权房呢?下面一起来看看。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房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的,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