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消费品有哪些(应税消费品的种类都有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应税消费品主要包括以下14类:
1、烟:包括卷烟、雪茄烟和烟丝等。
2、酒及酒精: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以及酒精等。
3、化妆品:涵盖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等各类美容和芳香产品,以及高档护肤类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采掘、打磨、加工的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包含各种鞭炮、焰火,但体育上用的发令枪和鞭炮引线不属于此范围。
6、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等。
7、汽车轮胎:指用于各种机动车上的内、外胎,但对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不征收消费税。
8、摩托车:包括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税率根据排量不同有所差异。
9、小汽车:包括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税率按气缸容量大小分档设置。
10、高尔夫球及球具: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和高尔夫球包等。
11、高档手表: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以上的手表。
12、游艇:包括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的各类机动艇,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
13、木制一次性筷子: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14、实木地板:包括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应税消费品根据其性质、用途和消费水平等因素,适用不同的税率。这种税率差异旨在更好地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