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偷糖果被捆绑示众 谁在不懂事年龄没有犯过错?
12岁女孩偷糖果被捆绑示众,超市凭什么这样践踏女孩的自尊?12岁女孩偷糖果被捆绑示众,超市实在太过分了!孩子错了可以教导,为何要这样捆绑示众让女孩心里留下阴影呢?12岁女孩偷糖果被捆绑示众引发网友热议。
广西北海市一名12岁小女孩,因偷窃被超市员工捆绑挂牌示众。小兰家人认为超市的行为侵犯了小兰的权利,将超市告上法庭。该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今年3月19日,北海市中级法院对该案原告和被告双方进行调解。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2月4日,受害人小兰(化名)在北海市合浦县白沙镇一家超市内,偷偷挑选了两个发夹和三颗糖放进口袋走出超市。随后,未付款的小兰被超市员工抓住并被剥下外衣,挂上“小偷”的牌子捆绑在电线杆上示众。
北海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超市老板及两名员工赔偿被侵权女孩医疗费用、精神抚慰金,并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在案发超市和被侵权女孩就读的学校门口张贴道歉声明7天。
在19日的调解过程中,原告和被告双方在道歉方式和道歉信内容上存在争议。原告要求被告在案发超市和被侵权女孩就读的学校门口张贴道歉声明7天,但被告不同意在超市门口张贴道歉声明。此外,原告亦不同意被告当庭书写的道歉信内容,故调解失败。
谁再不懂事的年龄没犯过错啊,孩子做错事也就是一念之差,何不宽容一点呢?至于超市为这点小事,将孩子捆绑示众,真要让孩子一辈子抬不起头么?超市这样的做法只是为了逞一时之快而忘记了已经侵犯国家法律,孩子是人,人都会有尊严,超市实在太不该了。
网民热议:
fhwihgiwhg:小姑娘偷了66元的东西只应该被教育,超市员工捆绑示众就是违法了。太多人心理为什么那么极端,非黑即白?谁小时候没犯过错?
马英七:小孩子都会犯错的,这样做基本就把这小孩毁了。缺乏人性美
沈小盒:这应该按照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非法拘禁罪来判刑吧?
王小觉觉觉觉:惩罚完超市,反思下如何教育孩子,更重要的,不要让孩子留下阴影,如何引导她向上需要社会家长和政府三方来思考!
call-me小萝卜头:对于犯错误的孩子不应该用错误的方法去惩罚,这只会让他们更加一错再错,可能造成心灵扭曲!
马文武斌:孩子偷东西应该以批评教育为主,超市这么做太欺负人了,侮辱他人人格,尤其是这么小的孩子,心理阴影恐怕是一辈子了。
赤无影:未成年犯罪问题如果过多给予保护,必将导致严重社会问题,希望“李天一”这种事件少点发生,希望法律能多点保护无辜的老百姓!